投稿指南
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删节权。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 一、投稿方式: 1、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 2、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 5、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 7、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福建建宁检察: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来源:福建农业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5-0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近日,福建省建宁县检察院组织2支党员“110”志愿服务队,前往建宁县濉溪镇斗埕村工业园区,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院检察干警实地走访在建工地,在工人闲暇

近日,福建省建宁县检察院组织2支党员“110”志愿服务队,前往建宁县濉溪镇斗埕村工业园区,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院检察干警实地走访在建工地,在工人闲暇之余与他们近距离沟通交流,了解他们在生活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他们宣传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并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

同时,该院检察干警在人流量较多的工业园区,设立法律服务志愿服务点,为过往的劳动人民提供实时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手册和“”检察服务联系卡,告知他们遇到维权问题时,可以拨打检察服务热线或扫描卡片上的二维码关注检察公众号联系检察机关。普法宣传活动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

据了解,此次宣传活动,该院下沉检察干警30余人次,实地走访工地2个、厂区5个,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发放普法宣传手册100余册,服务群众达200余人次。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全面推进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正义网

【来源: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

文章来源:《福建农业学报》 网址: http://www.fjnyxbzz.cn/zonghexinwen/2022/0504/617.html



上一篇:5月1日,福建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
下一篇:2022年3月福建省生态环境信访投诉722件

福建农业学报投稿 | 福建农业学报编辑部| 福建农业学报版面费 | 福建农业学报论文发表 | 福建农业学报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21 《福建农业学报》杂志社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